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理论热点面对面2014》(电子版)——央视经济生活大调查显示,收入改善位居榜首百度文库缩小贫富差距列在次席。这是对104个城市300个县居民抽样调查的结果。
——新华网全国“”调查显示,缩小贫富差距排在22个选项之首。这是对400多万网友调查的结果。
2012年开春,一连串好消息纷至沓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创1985年以来新高,连续两年快于城镇居民;中西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东部地区;18个省份居民收入增速超过GDP增速……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后,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9422万减少到2688万,贫困率从10.2%下降到2.8%,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276元增至3273元。2011年,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比2009年提高92%,把更多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这是社会的巨大进步。
由于秩序不规范产生的这些问题,无疑加剧了收入差距。必须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限制垄断行业收入。“银行加证保(证券、保险),两电(电力、电信)加一草(烟草),石油加石化,看门也拿不少。”这种说法虽不尽准确,但反映出人们对垄断行业高收入的不满。解决这一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而对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和领域,应进一步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上交比例,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特别是要对高管人员实行限薪,并严格控制其职务消费。
1.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年底并扩大范围。
李培林(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现在收入差距的关键问题,固然有不均问题,但更重要的是不公问题。解决不公问题,必然触及现有的利益格局,触及一些既得利益群体,这是改革难点所在。不下决心触及现有利益格局,为国家长治久安解决好分配问题,就会造成问题的积累,甚至导致哪个社会阶层都不满意。
促进农民增收。虽然近几年农民收入较快增加,但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应继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业补贴和粮食收购价,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务农收入。同时,努力增加农民非农收入,引导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逐步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
完善社会保障。有人说,“一套房子压垮一个中产”。当前,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使工薪阶层背负巨大生活压力,制约了中等收入群体的增长。应切实加强房价调控,深化教育、医药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使人们从“住房难”、“看病贵”等困境中解脱出来。
增加财产性收入AG九游会。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AG九游会。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中,财产性收入比重不到3%,主要是利息、出租房屋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所得。应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民财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在拆迁、征地等过程中确保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陆学艺(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社会学研究表明,中等收入群体在上趋于理性,是支持政府的重要力量,在经济上是经济主体和稳定的消费群体,在文化上则是文化的投入者、消费者和创造者。因此,中等收入者在一个国家所占比重越大,这个国家和社会就越稳定。
鼓励自主创业。创业是创造和积累财富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先富起来的人,很多都是创业者。但总的看,我国目前自主创业人数少、比例偏低。应鼓励人们勤劳创业、实业致富,完善税收优惠、担保、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缩小收入差距,是一场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改革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都表明了党和政府努力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分配公平的坚定决心。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精神,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提高劳动报酬。这几年,职工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是一个普遍现象。应该形成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水平既要随劳动生产率提高而“水涨船高”,也不能脱离实际而盲目上涨。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12年,北京、天津、陕西等地再次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大都在20%左右。“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将达13%以上。
再次,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二次分配中,再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财政、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尚未有效发挥。三次分配规模小,慈善捐赠的激励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还不完善。
国内外发展的实践证明,收入差距过大,会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挫伤低收入群体的劳动积极性和社会认同感,影响社会阶层间的关系,既不利于经济健康运行,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AG九游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但同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总体上还未根本扭转。2005—2010年,从区域看,城镇居民的高低收入差距由2.33倍扩至2.41倍;从98个行业大类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差距由7.8倍扩至11.9倍;城乡居民收入比虽呈现缩小趋势,但绝对值仍在扩大。
首先,这是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处在加速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国际经验表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时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市场机制择优淘劣效应等一系列因素,都会造成收入差距扩大。大多数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经历过这样的阶段,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和政府调节的逐步到位,经过一个时期后差距才会逐步缩小。
——2011年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其中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以上。
——2012年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其中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
——2013年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其中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这背后,是近年来党和政府为缩小收入差距作出的巨大努力。如取消农业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将个税起征点提到3500元,明显减轻工薪阶层税负;连续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大幅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等等。
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4%。这是继2010年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再次超过城镇居民。
“秩序美是所有美之最。”世间万事都要讲求规则和秩序,收入分配亦是如此。当前,分配领域的同工不同酬、滥发奖金福利、部分行业收入畸高、灰色收入大量存在等问题,都是分配秩序不规范的表现。
从2011年起,国家适当提高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2002—2011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26亿元增加到1.7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党的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两个同步”的目标,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都体现了尊重劳动、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的鲜明政策导向。
增加居民收入。应理顺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把“蛋糕”更多地切给居民。为此,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加法”就是要加大政府公共服务投入,让公共财政惠及于民。2012年中央财政民生支出安排达13848亿元,比上年增长近20%。“减法”就是要给居民和企业减负。如2011年提高个税起征点,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都是国家让利于民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地纷纷加大创业扶持力度。2011年9月15日,浙江宁波镇海区大学生创业园校地合作共助创业签约暨第二批创业扶持资金颁发仪式举行,21名创业大学生共获得75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此外,还应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对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来说,促进合理、充分的社会流动,比经济方面的支持更加重要。应该深化户籍改革、打破身份壁垒,促进教育、就业公平,使低收入群体有平等的机会实现向上攀升的梦想。
可见,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收入差距都是人们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因为它涉及我们每个人的“钱袋子”,关系千家万户的“好日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体人民共同为之奋斗的事业,也是为全体人民造福的事业。只有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劳动是财富之父,劳动创造世界。只有尊重劳动、尊重劳动创造的价值,使人们劳有所得、干有所值,社会发展进步才有不竭的动力。目前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一个突出表现,就在于作为社会主体的广大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
近些年来,在收入分配过程中,资本、管理、技术的收益越来越得到较为充分的体现,相比之下,劳动报酬占比却持续下降。据统计,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比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分配的天平向劳动倾斜,劳动报酬占比有所提升,但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缓慢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
其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目前我国还处于发展转型过程中,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缺失或漏洞,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垄断等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因素仍然存在,拉大了行业收入差距。比如,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和城市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还有较大差异。还比如,某些领域的法律还不够完善,给一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取财富留下可乘之机,等等。
对于“中等收入者”,目前还没有明确界定标准。按世界银行的标准换算,国家统计局将年收入在6万元—50万元之间的家庭列入中等收入家庭范畴。据一些学者测算,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较低,距离占多数的目标还有不小距离。为此,要从多方面给力。
提升劳动者技能。一般来讲,复杂劳动收入高于简单劳动,创造性劳动收入高于重复性劳动。目前,我国大量劳动者从事的是知识和技术含量较低的简单劳动、重复劳动。必须通过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增加劳动的知识含量和创造性,使劳动者增加收入,步入中等收入者行列。特别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低技能“蓝领”成为高技能人才。
国内外的发展经验表明,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稳定器”。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应该是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格局。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党的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要求。
无论技术进步和知识更新达到什么程度,劳动始终是文明进步的重要源泉,劳动者的创造始终是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
如果说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是政府的重大责任,那么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是政府更大的责任。
推进集体协商。我国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低,在工资议价中处于弱势地位。集体协商有助于增加职工发言权,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决定的状况。目前,全国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已超过1亿人,下一步将通过经济、法律、信息手段以及必要行政手段,积极稳妥扩大覆盖范围,解决职工“不会谈”和企业“不愿谈”的问题,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全国总工会提出,2013年集体协商覆盖率将达到80%。